關于做好國旗、國徽、國歌規范使用工作的通知
按照新鄉市委督查室通知要求,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要認真組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帶頭維護國旗、國徽、國歌尊嚴,強化主體責任,加強監督管理,依法依規規范社會組織和個人正確使用管理國旗、國徽、國歌。并根據實際情況就各領域各行業各轄區國旗國徽國歌管理使用進行**摸底巡查,依法整治國旗褪色破舊、懸掛不嚴謹,國徽隨意擺置、規格不準確,國歌改編改奏、播放不肅穆等問題,確保今年國慶節前后我市行政區域內國旗國徽國歌規范使用、管理到位。自查整改落實情況,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要做好記錄,市委辦公室將不定期進行暗訪。
責任分解如下: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負責全市有獨立辦公場地的各單位(含各鄉鎮、街道)的規范整改和日常監督檢查管理工作,并負責舊國旗、舊國徽的回收處理工作;教體局負責全市各類學校、教育機構、教育場館的規范整改和日常監督檢查管理工作;科工信局負責全市工業企業的規范整改和日常監督檢查管理工作;商務局負責全市各酒店、商場的規范整改和日常監督檢查管理工作;文化廣電和旅游局負責全市旅游景區、文化場所的規范整改和日常監督檢查管理工作;住房保障服務中心負責城區各小區的規范整改和日常監督檢查管理工作(城區外的小區由各鄉鎮、街道負責檢查管理);住建局負責全市各游園、廣場和建筑、防腐等行業內各公司的規范整改和日常監督檢查管理工作;交通運輸局負責全市各大小車站的規范整改和日常監督檢查管理工作;衛健委負責全市各醫療機構的規范整改和日常監督檢查管理工作;***部負責全市各宗教網點的規范整改和日常監督檢查管理工作;人武部負責全市各駐長部隊的規范整改和日常監督檢查管理工作;公安局、法院負責各派出機構的規范整改和日常監督檢查管理工作;市場監督管理局要加強對國旗、國徽生產制作、流通經營環節的監管;***局負責城區內沿街門店和禮炮車使用國旗的規范整改和日常監督檢查管理工作;各鄉鎮(街道)負責轄區內各村、各社區的規范整改和日常監督檢查管理工作;宣傳部、司法局、融媒體中心要積極普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知識,開展愛護國旗、國徽、國歌宣傳教育,推動全社會規范使用國旗、國徽、國歌,引導廣大人民群眾進一步愛國主義精神,增強國家觀念,養成知法守法和尊重國旗、國徽、國歌的思想和行動自覺。
中共長垣市委辦公室
2020年9月25日